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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林朗彥周庭申離港被拒

時間:2019-12-20 04:23:42來源:大公報

  圖:周庭、林朗彥及黃之鋒(左起)昨日申請明年初離港,但裁判官駁回申請

  【大公報訊】「香港眾志」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因涉嫌6月21日煽惑及包圍警察總部而被起訴,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訊。曾數度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的黃之鋒,昨日再與林、周申請明年初離港,裁判官駁回申請。

  據了解,黃之鋒和林朗彥稱因獲邀到台灣,考察明年初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周庭則稱有多間日本的大學邀請她到當地,就香港近況及兩地政治環境等議題作演講等,故三人「有需要」保釋期間離港。主任裁判官錢禮考慮控方反對三人保釋期間離港,決定駁回三人的離港申請,他們須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直至案件明年2月13日再訊。

  黃之鋒(22歲)、林朗彥(25歲)和周庭(22歲)在上述案件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另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他與周庭又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此外,林朗彥另被控於今年3月15日,涉嫌在政府總部東翼地下公眾入口大堂內靜坐時推跌一名男保安。林昨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押後明年2月3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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