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法律界:只有全國人大對港有違憲審查權

時間:2019-12-12 04:23:29來源:大公報

  圖:為了盡快止暴制亂,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很有必要

  【大公報訊】記者郝壽報道:高等法院早前應泛暴派入稟,在判詞中聲稱,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雲雲,高院上訴庭日前再拒批律政司提出的暫緩執行判詞申請。本港法律界重申,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香港法律的違憲審查權,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已確認《緊急法》沒有違反基本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表示,《緊急法》是在香港回歸前,經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符合基本法並予以保留的香港原有本地法律之一,高院判詞挑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基本法的相關決定,亦公然挑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全國人大常委會當年決定保留《緊急法》,意在為行政長官保留緊急情況下的應變權力,高院判詞挑戰了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並不恰當,應及早糾正。

  港法院無權宣布法例無效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出,在高度自治的範疇內,例如涉及香港特區的行政權,基本法給予香港特區對基本法的任何條例都有解釋權,但憲制上要宣布法律無效的權力並不在香港特區,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最高及完整的解釋權,因此香港法院可處理司法覆核案件,但無權宣布法例無效。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前副院長顧敏康指出,按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香港特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自行解釋基本法關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特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有最終判斷和決定權力,這一點毫無疑問。

  原臨時立法會議員、律師黃英豪指出,當年為了使香港順利回歸,港英時期的大部分法律經臨時立法會過渡成為香港特區的法律,當時對於《緊急法》社會上並無爭議,向全國人大報備之時,亦並未被發還,這就代表該法例沒有違反基本法。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