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亂港派以紀念國際人權日為名在港島遊行,有暴徒以「司法已死」為由,先後在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投擲汽油彈縱火,這是對人權及捍衛法治的極大諷刺。事後,遊行策劃者企圖與暴徒劃清界線,明眼人都曉得他們本是一丘之貉。
對於暴徒火燒法院行徑,三個律師組織昨日分別發聲明,予以強烈譴責,指出相關行為是破壞司法尊嚴和獨立。
然而,大狀林立的公民黨及其他亂港政黨,面對暴徒不斷升級的暴力行為,不僅繼續縱暴不割席,還或明示或暗示地,企圖將矛頭轉向警方。對於警方連日破獲多宗槍械、土製炸彈、汽油彈案件,為市民除暴安良的正義行動,則完全漠視。
頭頂法律「光環」的亂港派政黨及議員的行為,暴露了他們根本不是法治守護者,而是法治破壞者。
立法、司法、執法構成法治基礎,三者缺一不可。亂港派在立法會製造「停擺」,試圖抹黑、誹謗承擔執法主力的警隊,打擊警隊士氣,破壞警民關係,實質是全面破壞及削弱香港法治基礎。沒有一支高質素的警隊,香港早已陷入無政府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