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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遭起底恐嚇 作供警員要求「隱姓埋名」

時間:2019-10-18 04:23:29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胡家俊報道:連月暴亂,有搞事者遷怒於執法的警務人員,發動「起底」行動。有將作供的警員證人憂慮出庭後身份曝光,令自己及家人遭「起底」恐嚇。有見及此,控方近日在部分較受關注的騷亂相關案件之中,開始在控罪書隱去受襲警員或部分證人的真實姓名,改以英文字母代替。控方指此舉是為了保護證人,不讓他們在受壓中作供。

  至少五案事主以英文字母替代

  最新一宗隱去事主姓名的個案,是「泛暴派」議員區諾軒被控今年七月觸犯兩項襲警罪一案,昨日提堂。控方在該宗襲擊案的控罪書中,直接將兩名事主列為「警員AAA」及「警司EEE」,免於其真實身份曝光,有別於一般只需保護風化案或勒索案事主之做法。控方解釋,此舉是為保護證人私隱,故申請在控罪書及公開審訊期間,以代號代替受襲警員姓名。

  雖辯方極力反對,但處理該案的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控方陳詞後,亦點頭認為若證人家屬有受傷害風險,法庭應考慮如何保護他們以令司法公義得以彰顯,不能置之不理。嚴官強調,相信任何一位市民都不願因自己作供,而令家人受傷害,最終主動提出押後八星期,以讓控方進一步準備理據。

  而在區諾軒案之前,過往三日同樣以英文字母代替證人姓名的騷亂有關案件,至少有五宗,包括的士司機本月初遭人拉出的士圍毆「私了」案,控方指受襲司機的身份曝光後屢遭電話滋擾恐嚇,故以保護事主及防止調查警員遭「起底」為由,分別將事主、目擊證人、兩名分別負責拘捕及調查的警員姓名,改列為X、Y、A及B。另外,三名在淘大商場唱國歌的市民遭人襲擊案,三名事主的姓名已獲裁判官批准以英文字母代替;18歲中六生涉刺警員頸案、13歲男童涉參與圍毆便衣警案,及警員在旺角遭暴徒「起飛腳」並企圖搶槍案,控方皆把受襲警員的姓名以英文字母替代,以保護他們。有不便披露身份的律政司檢控官表示,這做法未必應用於日後所有案件,因控方會「一單還一單」個別審視情況再作決定,另外控方也必定告知辯方有關證人的真正身份,不會造成抗辯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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