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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集運貨品「超長」 濫收附加費

時間:2019-08-16 04:23:45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網購盛行下,消費者常以集運服務節省運費,奈何集運服務參差隨時「中伏」!消委會去年接獲243宗相關投訴,而今年首7個月亦接獲86宗投訴。投訴主要涉及貨件延誤、遺失,以及貨件運送時被損毀。當中,有苦主因貨物「超長」,而被額外濫收200元附加費。

  投訴人梁先生早前委託A集運公司託運貨品回港,送貨上門費用加運費合共173.7元。翌日,他接到A公司來電指,他的貨件長達203厘米,超出公司規定一般寄貨體積標準(200厘米),要求他支付200元附加費。否則貨件將退返賣方,並須收取退件手續費。

  梁先生隨即理論,不滿付款時未有說明為何須多付200元,又指A公司單方面說貨件過大,認為A公司收費欠清晰及附加費不合理。然而對方解釋是系統處理,不清楚詳情。他急於取貨最後答應付款。惟他取貨後自行量度貨件長度不足200cm。他即時聯絡A公司及向消委會投訴。最後獲退還全數附加費,個案得以解決。

  兜兜轉轉延誤三個月

  另一投訴人李小姐指,今年3月經美國購物網站訂購貨品,並經B集運公司送抵返港。惟貨件被派送至另一個非B公司直屬的中轉倉,兜兜轉轉下貨物延誤超過三個月,直至6月下旬才收到貨件。她又指,B公司近日更新美國中轉倉地址,批評對方明確知道地址或不準確,以致投遞出錯。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用集運服務前,宜先了解運費詳細條款,包括包裝尺寸的限制、附加收費、送貨延誤及貨品損壞的賠償條款等。業界亦應提高資訊透明度,盡量減低出錯的機會,保障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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