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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懲治\九犯4.24判刑 「佔」債待獄償\大公報記者周峻峯 莊恭誠

時間:2019-04-11 03:17:43來源:大公報

  圖:「佔中」案各被告在鏡頭前扮團結,齊齊被判罪成後矛盾即「浮面」,互放暗箭

  「佔中九丑」前日被裁定罪成,辯方昨完成所有求情陳詞,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多個被告在庭上直言對違法「佔中」無悔意,但多次聲稱「預咗坐監」的陳淑莊、邵家臻、黃浩銘及張秀賢,卻又請求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再作考慮。法官陳仲衡最終只批准案發時未滿21歲的張秀賢索取報告,不接納其餘三人的申請。有大律師分析指,被告不獲批准索取報告,判刑日即時入獄很可能是唯一選擇,而即使索取報告,亦不意味罪犯必可避免監禁。

  九名被告分別為戴耀廷(54歲)、陳健民(60歲)、朱耀明(75歲)、陳淑莊(47歲)、邵家臻(49歲)、張秀賢(24歲)、鍾耀華(26歲)、黃浩銘(30歲)及李永達(63歲),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合共六項控罪,各被告每人最少一項控罪成立,由於屬普通法下刑事公眾妨擾罪行,最高可被判監七年。

  警檢視逾千影片搜證

  昨日在庭上,辯方律師指控方延遲作出檢控,警方於2017年3月才作出拘捕。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反駁,警方共拘捕1003名「佔中」有關人士,涉及335份研究報告、300份證人供詞。警方亦需檢視多達1133條影片,當中859條由警方拍攝,274條屬公開資源影片,另外有80份非證物的影片需要處理。梁卓然強調,根據不同的案例,如果警方就案件進行持續且廣泛的必要調查,從而出現延遲檢控的情況,法庭應考慮延遲檢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對被告造成不公。

  九罪犯暫准保釋

  法官陳仲衡其後宣布,只索取張秀賢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陳淑莊、邵家臻和黃浩銘的申請不被接納,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作出判決,九人暫准保釋。

  大律師丁煌表示,即使法官為一名罪犯索取報告,亦不意味該罪犯必定獲判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只是選項之一,最終結果要視乎感化官的意見、涉事罪犯的態度、案情嚴重性及求情因素等。但丁煌指出,若法官拒絕索取報告,相關罪犯通常就失去了獲判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的機會,因程序上索取報告是為了判斷罪犯是否適合接受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若無此程序,自然沒有輕判的基礎,假設案情嚴重,即時入獄很可能是唯一選擇。

  丁煌分析指,這次違法「佔中」案的九名被告全部罪成,案發時各被告在不同地方、以不同形式犯罪,加上各被告或具社會地位、或受過良好教育、或具法律界專業及立法會議員背景,案情的嚴重性無可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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