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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李柱銘等人未「落鑊」 法律界促嚴正執法」多名「佔中」搞手仍逍遙法外

時間:2019-04-10 03:17:17來源:大公報

  圖:黎智英多次出現在「佔領區」煽動市民,但到目前為止仍逍遙法外,左為李永達

  「佔中」九被告昨日被判罪成,但包括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多名「佔中」主事者仍然逍遙法外。警方表示,共有1003人在「佔中」期間或之後被捕,至今被定罪只有127人。多位法律界及政界人士認為,今次裁決彰顯公義,糾正歪風,說明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期望港人不要被誤導。有律師表明,當局要嚴厲執法,將尚未受刑責的「佔中」搞手繩之於法。

  佔中罪成\大公報記者 馮瀚林 文軒 莊恭誠

  《大公報》翻查資料,多個反對派頭目,包括:黎智英、李柱銘、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前主席余若薇、工黨李卓人、人民力量陳志全、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香港眾志周庭、前成員黎汶洛等人,在「佔中」後都曾接受警方預約拘捕,但至今他們仍逍遙法外。

  僅13%被捕者定罪

  警方表示,於非法「佔領行動」期間,共拘捕955人,另有48人於事件結束後被警方拘捕。截至2019年3月31日,共有225人已經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其中有160人須承擔法律後果 (包括118人被定罪及42人須簽保守行為)。不過,加上昨日九名被告被定罪,現時有127人被定罪,佔被捕人數大約13%。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今次裁決對表達言論行動劃下界線,這界線基本原則就是一個人所做的事或言論,是否影響他人的權利。他指出,「佔中」與其他示威最大分別,就是長時間影響其他人的權利,帶來很多不便。只要去到這條界線,言論就不再是一種自由,希望港人明白自由不是絕對。

  在「佔中」時,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曾代表小巴團體「潮聯」,到旺角「佔領區」宣讀法庭頒布的臨時禁制令。她向大公報記者表示,2014年的非法「佔中」令社會上出現一股是非不分、顛倒黑白的歪風,如今法庭的判決正是將此歪風糾正,彰顯公義,同時清楚地表明:「違法不會達義,違法就是違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過,她認為,「佔中」造成的「破窗效應」並未就此畫上句號,「有人仍稱他們是『義士』、『勇士』,想把他們包裝成英雄,延續2014年的是非不分,顛倒黑白,對此必須警惕。」對於有「佔中」者尚未受到法律制裁,她促請當局嚴厲執法,將有關人等繩之於法,從而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所謂「公民抗命」不獲社會認同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法庭裁決證明「公民抗命」在社會沒有得到認同。整場「佔領」行動,除了開頭有人響應之外,之後市民對「佔中」反應冷淡,期望社會盡快恢復秩序。「佔領行動」過大,激起社會追求秩序的決心。經過今次裁決,較溫和的示威仍然有空間,不會因為裁決而減少。劉兆佳又說,今次判決對年輕人有警惕作用,令參與抗爭行動的人更趨理性。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律師周浩鼎認為,違法「佔中」至今已近五年,這次多名被告罪成是「遲來的公義」。他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踐踏法律的行為不能容忍,否則須付出代價,這次裁決釋放清楚信息,希望部分年輕人勿再以身試法、衝擊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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