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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查葵青碼頭泊位營運商

時間:2019-01-11 03:17:34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賴振雄報道:四間貨櫃碼頭營運商合組「香港海港聯盟」,營運葵青碼頭近95%泊位,競委會決定立案調查,並會優先處理,了解是否違反《競爭條例》。香港海港聯盟稱,籌組時已通知競委會,有信心能遵守《競爭法》等相關規例。

  四間貨櫃碼頭營運商主要由長和、九龍倉及中遠海運掌管,包括長和旗下和記港口信託附屬的「香港國際貨櫃碼頭」、九倉與招商局港口有份合營的「現代貨箱碼頭」,以及中遠海運跟和記合資的「中遠─國際碼頭」和「亞洲貨櫃碼頭」,聯盟將共同經營葵青碼頭23個泊位。

  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發表聲明稱,已立案調查聯盟操作會否妨礙、限制或扭曲香港市場的競爭,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將優先處理此案件,但強調,調查不表示對事件已有定論。

  根據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涉及合謀定價、瓜分市場、進行圍標及限制產量;操控轉售價格;及聯營、聯合投標、特許經營及分銷協議。

  香港付貨人委員會執行總幹事何立基稱,近年碼頭公司巧立名目,包括徵收文件處理費、貨櫃封條費、低硫燃油附加費,令船公司或將費用轉嫁付貨人,變相提高付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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