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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

時間:2019-01-10 03:17:27來源:大公報

  電熱衣安全有沒有受法例規管?海關發言人表示,在港出售供私人使用的消費品,包括保暖用品,其產品安全均受《消費品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消費品安全規例》所規管。過去三年,海關就保暖用品進行35次巡查,結果發現測試樣本符合國際間所採用的相關安全標準。

  據《消費品安全條例》的規定,所有在香港供應的消費品,必須符合「一般安全規定」,即消費品的製造商、進口商及供應商有責任確保有關消費品達到合理的安全程度。而《消費品安全規例》規定,凡消費品、其包裝標記等關於該消費品的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警告或警誡,須以中文及英文表達,有關表達須清楚可讀和放置於消費品或包裝部分的顯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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