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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巴司機工時不受政府規管

時間:2018-12-01 03:17:17來源:大公報

  長青公路發生奪命大車禍,工會質疑或與業界普遍工時過長,司機缺乏休息有關。雖然運輸署年初公布《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卻不適用於旅遊巴司機;旅巴司機工作及休息時間一直欠規管。大公報記者走訪本港旅巴司機,他們表示工時多為10小時,但冠忠巴士是大公司,服務對象不同,所以有俗稱「12碼」的12小時司機工作制度,故難以評論「12碼」工時是否過長,因意外的發生,可能只是一秒間的事,未必與工時有關。/大公報記者 突發組、賴振雄

  謝先生駕駛接載旅客的旅巴已六至七年,他稱自己任職公司是10小時制,有過時「補水」,因旅行社不會安排通宵遊玩,所以他工作至晚上約10時便可泊車收工。

  精神持續處工作狀態

  謝認為,出事的冠忠旅遊巴是通宵更,估計可能司機疲勞出事。他續說,旅巴司機工作期間,有機會泊在一旁等客或接「柯打」,司機可藉空檔休息,但休息時只是補充體力,精神亦是處於工作狀態,通宵更的司機工作了約10小時,精神已非常疲憊,故打瞌睡亦不足為奇。

  另一名旅巴司機何先生亦說,他們接載旅客的巴士,工作10小時是基本的,一星期約有一至兩次超時,他會在遊客往主題公園遊玩時,爭取三小時休息。

  何透露,若身體不適或有事請假,可向公司提出,公司會找臨時司機替工,但會失去該一日的人工,故一般都不會請假來休息。

  冠忠最嚴重交通意外

  冠忠巴士主席黃良柏承認,今次車禍是冠忠車隊發生過最嚴重的交通意外。他回覆《大公報》查詢時,不認為涉事司機過勞,「不只是冠忠,整個旅遊巴行業工時一向是12小時一更,但最重要不是12小時全數駕車,中間有休息時間。」

  黃良柏強調,出事司機工時雖是12小時,由前晚七時開工至昨早七時,但該司機在晚上約八時許至凌晨一時是休息時間,凌晨約四時才再開車,而11月該司機有八天假期。

  他又解釋,旅巴跟其他職業車不同,涉及業務廣泛;冠忠而言,包括學校、旅遊、酒店接送、屋邨,乘客一早起身返工,黃昏繁忙時間收工,旅巴司機要比乘客更早開工,12小時更,恆之已久不需改變,重點是休息時間是否足夠,「我們有提供足夠的休息時間,但如果司機不好好休息,我們也無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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