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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指23條立法無需要 梁振英轟荒謬誤導學生

時間:2018-10-14 03:16:14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周宇報道: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在Facebook撰文炮轟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指摘其「23條立法沒有需要」的言論荒謬,誤導學生乃至整個香港社會。

  梁振英認為,陳文敏作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表達相關法律意見要「有根有據」,不應「因為政治立場誤導社會」。他敦促陳文敏例證香港哪些現行法律可實現基本法23條的「七個禁止」,即禁止叛國、禁止分裂國家、禁止煽動叛亂、禁止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禁止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梁振英說,如陳無法回答,建議其公開收回相關言論,且「不要繼續誤導港大法律學院同學。」

  強調言論自由有界線

  此外,身為理工學院的畢業生,眼見理大學生會在校園播「獨」,梁振英早前接受網媒「港人講地」專訪時義正辭嚴指出,「港獨」是錯的,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均有清楚寫明。那些「持有『港獨』思想,尤其是行為囂張、言語粗魯」的學生雖不具代表性,但當局和校方有責任讓他們承擔後果,同時引導所有青年學生「依法守法」,尊重法律、尊重校規。梁振英強調,香港社會的言論自由程度超過很多國家,但言論自由有界線,沒有人可以肆意妄為。

  梁振英還特別提到校園全面禁止電子煙。他說,電子煙雖沒有傳統煙草、香煙的危害大,但要「防微杜漸」,而這四個字同樣適用於「港獨」問題。

  梁振英呼籲教育界人士拿出反對電子煙的勇氣,反對和禁止「港獨」在校園的活動。校長、教授、老師要有擔當,在「港獨」問題上立場鮮明,讓學生深刻認識到「香港是國家一部分,香港脫離國家是絕對無前途的。」

  梁振英解釋道,香港的金融、貿易、航運、專業,以至演藝、娛樂、文化界與內地市場緊密聯繫,息息相關。同樣,港青年未來的事業發展和日常生活是無法與內地社會割裂的,更不可能脫離國家發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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