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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一國兩制」基本法 對國家構成實際威脅

時間:2018-07-19 03:16:36來源:

  圖:周浩輝是「民族黨」發言人,他亦有收到警方的通知文件

  【大公報訊】記者莊恭誠報道:警方在致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信中指出,建議對「香港民族黨」作出禁令,合理地平衡了社會利益和個人權利,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並非絕對,不應破壞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包括平等和不受歧視的權利,而「民族黨」的目標及政策,包括歧視非香港居民和內地公民。

  信中提到,根據收集到的證據以及必要性和平衡性測試,助理社團主任認為,「香港民族黨」實現「港獨」、建立香港共和國的目標,與「一國兩制」這一首要憲制秩序,以及基本法相違背,其有組織、有計劃的行動與運作,對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構成實際的威脅,因此禁令關乎《社團條例》第8(1a)條所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公眾的權利與自由需要。

  不能等到引發暴力才行動

  信件指出,「一國兩制」是香港特區建立的根本憲制秩序核心,特區政府有義務積極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公眾的權利與自由,特區政府不會也不能等到刑事罪行、暴力、違法行為或引發暴力的政治運動發生才採取行動,否則會被視為容忍這些不合法行為。

  禁令有高於一切公眾利益需要

  信件又強調,「民族黨」自成立以來,通過一系列具體的努力,以達至「港獨」和建立香港共和國的目標,「民族黨」的非法活動毫無疑問已超越行使憲制權利的界限,助理社團主任確信,有高於一切的公眾利益需要,去作出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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