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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資港仲裁擴至灣區內地九市

時間:2025-02-15 05:02:30來源:大公报

  圖:位於香港國金二期的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與深圳國際仲裁院形成「雙城兩院」,是全球仲裁新選擇。

  就進一步擴大「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適用範圍,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14日聯合發布意見,圍繞仲裁服務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推出七項新舉措。《意見》明確「港(澳)資港(澳)仲裁」制度,港資澳資企業可選擇內地或港澳作為仲裁地解決商事糾紛,新措施2月14日生效。同時,加快推進大灣區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建設,將廣州、深圳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與香港、澳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建設緊密結合,規劃建設大灣區國際商事仲裁中心。

  對於「港資港仲裁」適用範圍擴至大灣區內地九市,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上述措施能為大灣區投資者及企業提供更多、更寬闊的法律服務選擇,亦能更好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律政司會繼續積極主動與大灣區城市聯動合作,推動灣區一體化發展。\大公報記者 敖敏輝 陸九如

  律政司:聯動合作 推動灣區一體化發展

  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港(澳)資港(澳)仲裁」制度,提出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設立的港資、澳資企業既可以約定內地為仲裁地,也可以約定香港、澳門為仲裁地解決商事糾紛。

  林定國表示,「港資港法」適用範圍擴大,在深圳、珠海登記設立的港資企業,不論投資佔比成分均可選擇香港法律為合同適用的法律。「港資港仲裁」適用範圍擴大,在灣區內地九市設立的港資企業,除可約定內地為仲裁地外,也可約定香港為仲裁地解決商事糾紛。

  《意見》還提出另外六項舉措,包括:規劃建設大灣區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探索發揮智能技術在仲裁中的應用;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建立人民法院與司法行政機關、仲裁機構的對接服務平台;建立大灣區仲裁及仲裁司法審查案例庫;支持建設粵港澳三地仲裁員推薦名冊;支持建立大灣區涉外仲裁人才聯合培養培訓工作機制。

  鼓勵外企經港投資大灣區

  對於此次出台的新措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該措施落實去年10月有關CEPA《修訂協議二》內容,律政司會繼續積極主動與大灣區城市聯動合作,推動灣區一體化發展,並充分發揮香港有關涉外法律人才建設能力,協助國家提供更多涉外人才培訓。

  林定國指出,律政司重視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去年4月發表的《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着力促進「三連」──機制對接、規則銜接,以及人才連接,實現灣區內各城市強強聯手,推動區內法律和爭議解決專業優勢互補。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現時灣區內地城市設立的港企數目一直在全國前列,截至2023年底廣州有超過3.2萬家港資企業,深圳超過8.8萬家,珠海和惠州各有1.1萬家,東莞8000家。律政司將積極推動擴展「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措施的工作,讓持份者了解並充分利用新措施,鼓勵更多外企利用香港作為跳板投資大灣區,助力大灣區建設市場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專家:擁抱AI技術 強化香港仲裁優勢

  恆益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廣州仲裁委仲裁員黃民欣表示,大灣區各地仲裁各有優勢,《意見》提出從國家層面整合,很有必要。香港仲裁機構業務輻射境外區域廣泛,這是內地需要提升的領域。內地在「雲仲裁」、智能開庭系統等方面的經驗做法,這是香港需要補足之處。

  華南理工大學法律智能實驗室主任、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劉凱表示,《意見》提出統籌三地仲裁資源,建設大灣區國際商事仲裁中心,總部設在香港是最好選擇。「面向未來,大灣區各頭部仲裁機構不是存量業務競爭,而是要形成合力,打造面向國際的競爭平台,香港是絕佳國際舞台。」劉凱說。對此,黃民欣所見略同。

  新質生產力與仲裁業務模式的結合,是《意見》亮點之一,既強調智能技術運用,也提出以仲裁服務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健康發展。劉凱說:「香港仲裁業要承擔更重要的角色,一定要擁抱人工智能技術,以吸引更多的國內外仲裁業務在香港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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