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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校制宜/教育部:平衡好師生權益和公共需求

時間:2024-03-31 04:03:27來源:大公报

  圖:遊客在清華大學校園拍照留念。/中新社

  大學校園應向公眾開放到何種程度?教育部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高校師生享有對校園優先使用的權利,高校可以制定合法、適當的校園管理制度,以保障校園秩序和師生教學生活需要。另一方面,高校具有較強的公共性,應積極向社會開放校園,更好發揮大學服務社會、傳承文化等功能。高校要堅持因校制宜、科學合理的原則,平衡好校園秩序、師生權益和社會公共需求,推動校園開放;要完善相關機制,做好服務保障,引導安全、有序、文明參觀。

  教育部近日宣布廢止《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這項規定提到,進入學校的人員,必須持有本校的學生證、工作證、聽課證或者學校頒發的其他進入學校的證章、證件。未持有前款規定的證章、證件的國內人員進入學校,應當向門衛登記後進入學校。

  關於此項規定的廢止,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廢止規章,並不意味着取消管理,而是更加突出依法、科學、有效的管理。教育部此前還就《關於踐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通過校園開放服務城市和區域發展,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提案》進行答覆:大學校園更好向社會公眾開放具有積極意義。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風險防控機制,依法保障高校合法權益。指導高校完善相關管理制度,使校園開放和內部管理達到平衡。

  大公報記者江鑫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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