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殺熟」並非新鮮話題,早在2018年,這一詞彙就成為當年中國社會生活十大流行語。在中國已出台的法律法規中,均對大數據殺熟現象有過規範。從2019年10月,國家文旅部在《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針對不同消費特徵旅遊者,對同一產品或服務在相同條件下設置差異化價格;再到1月7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在「網絡消費領域算法規制與消費者保護座談會」上建議,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反壟斷法等相關法律中,建議增加算法應用的相關規定,無不體現對大數據殺熟現象進行監管的迫切。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欣認為,網民對此次美團事件憤怒的背後,折射出這樣一種困局:算法時代,面對擁有海量數據、強大算力、高效算法的平台企業,消費者無從反抗、無力救濟、無計可施。
張欣表示,要真正有效對大數據殺熟行為予以規制,需要綜合性、系統性地協同共治,唯有切實保障用戶權利,強化集體行動機制,提升技術性監管水平,增強平台自律監督,才能夠綜合性、系統性、根本性杜絕大數據殺熟的再次發生。
有分析認為,完全不允許區別定價,令大數據的優勢無從發揮,等於要了這些平台的命,對消費者來說並不是好事。所以,和平台博弈最管用的一招是貨比三家。只要市場競爭存在,消費者還能用腳投票,平台就不敢太囂張地「殺熟」。或者說,在新型消費市場下,平台企業與顧客的「互相算計」有助建立無形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