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7日發布一份司法文件,其中提到支持香港建設區域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中心。圖為今年9月,第四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在港舉行\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7日發布司法文件,提出進一步完善「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的「四個創新」。其中提到,鼓勵建立區域性的雙邊、多邊爭端解決合作機制,支持香港建設區域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中心,建立國際商事糾紛聯合仲裁、聯合調解機制,增加香港特別行政區專家委員等。有內地法律專家認為,香港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法律合作事業,在專才匯聚優勢下能夠發揮獨特作用。
綜合中新社、記者趙一存報道:這份司法文件全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文件)。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羅東川在通報時說,相比2015年6月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若干意見》,共計39條的文件為人民法院深度融入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明確新目標,提出新要求。
化解區域性雙多邊爭端
比如解紛方面,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國際商事法庭自2018年6月29日成立以來,已受理13起案件。
文件提及的「四個創新」是:一是鼓勵和吸引無連接點的國際商事糾紛當事人合意選擇國際商事法庭管轄,服務全球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二是擴大國際商事專家委員的範圍,拓展「一站式」多元解紛平台建設,適當引入域外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國際調解機構加入「一站式」平台;三是完善跨境破產協調機制,探索主要破產程序和主要利益中心地制度的適用,依法保護債權人和投資人權益;四是鼓勵建立區域性的雙邊、多邊爭端解決合作機制。
在鼓勵建立區域性的雙邊、多邊爭端解決合作機制方面,包括支持香港建設區域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中心,建立國際商事糾紛聯合仲裁、聯合調解機制,增加香港特別行政區專家委員等。
港匯聚法律專才 優勢獨特
「一帶一路」律師聯盟主席、全國律協會長王俊峰向大公報表示,香港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環境與國際接軌,國際法律人才眾多、訓練有素,「香港的法治地位毋庸置疑,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法律合作事業,能夠發揮獨特作用。」
除上述「四個創新」,文件提出推動國際商事法庭判決的相互承認與執行,促使中國成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糾紛的重要解決地。
加強法律案例庫建設
文件明確,全面提升人民法院服務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標準水平。其中提到,依法促進國際物流發展,探索國際海運、中歐班列、陸海新通道等案件的專業化審判機制;密切關注研究涉「一帶一路」建設專項貸款、絲路基金等法律問題,支持共建「一帶一路」投融資;促進電子商務、區塊鏈、人工智能、5G信息網絡建設在內的數字絲綢之路建設;高效審理涉共建「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聯合實驗室,依法制止各類不正當競爭。
文件還提出加強「一帶一路」法律數據庫和案例庫建設,推動形成和完善區域性及全球性商事法律規則,促進「一帶一路」參與國對彼此法律制度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