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莊恭誠報道:部分反對派高喊「違法定義不清晰」,對國歌條例草案持排斥立場,其中反對派召集人毛孟靜聲更指條例成為「褫奪議員資格的新法令」雲雲。建制派批評,反對派的論調,反映他們在尊重國歌、認同國家的原則問題上「心中有鬼」。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認為,「一國兩制」的兩大元素不能偏廢,香港回歸之初就應有國歌條例,近年有人多次故意公開侮辱象徵國家的國歌,反映這次立法的迫切性和現實需要。她表示,國歌條例並非針對一般市民,若非故意侮辱就毋須擔心,希望大家理性看待。
尊重國家國歌是基本政治倫理
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表示,立法會議員作為「一國兩制」體系的一部分,尊重國家及象徵國家的國歌,是基本政治倫理,但抗拒國歌條例的反對派,無視國家尊嚴及特區憲制責任,就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奏唱國歌的合理安排大做文章。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出,除非心中有鬼或是以製造恐慌為目的,否則所謂的「誤墮法網」憂慮根本對良好市民無影響。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認為,《國歌條例草案》把檢控時限延長至最多兩年,出發點可以理解,因為過去噓國歌的情況往往涉及大批群眾,調查搜證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