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應急管理部,是本次國務院機構改革中涉及面最廣的大動作之一。其職能定位可以形象地形容為各種災難事故的國家級總救援隊。此舉也借鑒了其他國家的成功做法,比如俄羅斯就設有緊急狀態事務部,負責應急處置。
此前各種類型的災害應急處置,分散在不同的部門。譬如,礦難及重大化學品爆燃、海上原油泄漏等事故,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國家煤礦監察局等負責處理;地震應急救援由中國地震局負責;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防治則是國土資源部職責範疇;防治水災、旱災由水利部承擔;救災物資由民政部負責儲備發放。即使是火災處置工作,消防救火歸公安部消防局管理,草原防火、森林防火則分別由農業部、國家林業局承擔。而在隊伍屬性上也多種多樣,承擔森林火災救援的武警森林部隊,屬於武警序列;消防系統屬於公安現役部隊;其他應急機構則多是公務員或事業單位。
這種分散體制,造成兩個後果。一是多頭管理,協調難度大,效率低。為了協調各方力量,國家層面設立了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減災委員會、抗震救災指揮部、森林防火指揮部等眾多議事協調機構。而具體工作卻又存在重疊性,各類救援包括礦難、地震、泥石流、洪災,除了專業技術人員,大多都要用到消防、武警參與。
二是各部門擁有本系統的人力隊伍以及救援物資、技術、設備,各自規劃建設,造成了重複建設和浪費。國務院辦公廳設有應急辦公室,作為一個局級的辦事機構,在應對重大突發事故時顯得乏力。
應急管理是國家治理體系重要組成部分,貴在效率。本次改革凸顯統籌思維,設立應急管理部,整合資源,統一負責各類重大事故災害的處置、預警、防治機制建設,這對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將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安監總局救援隊伍一併納入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將提高應急管理的專門化、職業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