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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3月生效

時間:2017-01-13 03:16:5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孫琳北京報道:記者12日從文化部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將於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已於2016年12月25日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共六章65條,對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與管理、公共文化服務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分別作了詳細規定。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文化室主任朱兵表示,該法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是承擔公共文化服務的責任主體,文化行政部門各項制度建設情況包括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開展服務情況等的監督檢查。對於沒有按照法律要求開展公共文化服務的,要進行通報,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長張永新介紹說,文化部計劃要分三批加強督察工作,2015年開展的第一階段督察已經結束,2017年下半年開展第二階段的督察,在2019年底或2020年初,文化部還將進行第三階段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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