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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明確幹部能下七種渠道 包括不能如期完成脫貧任務

時間:2016-07-14 10:00:28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7月14日系(記者王逍)江西省日前印發《江西省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進一步完善從嚴管理幹部制度體系,健全幹部能上能下工作機制。

  據了解,《細則》從操作層面明確了七種幹部「下」的渠道:到齡免職(退休)、任期屆滿離任和任內調整、問責追究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調整、不能正常履職調整、自願辭職、違法違紀免職,着力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

  其中,問責追究調整方面,從江西省實際出發,提出將「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或惡劣影響」「精準扶貧工作不力、不能如期完成脫貧任務」「虛報浮誇、謊報政績,造假數字、假典型」「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20種具體情形作為問責情形。同時,對問責程序從操作層面進行了細化規範,要求按照啟動問責調查、提出問責建議、作出問責決定、執行問責決定和反饋執行情況5個步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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