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強制仲裁?
菲律賓就中菲有關南海「海洋管轄權」爭端提起強制仲裁,並聲稱其依據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強制仲裁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創立的一種新程序,同談判協商等方式相比,是次要的、補充性方式,有多項限制條件。
●菲提仲裁條件不足
1.菲律賓所提訴求本質上屬於領土主權爭端,不屬於《公約》適用事項,更不屬於強制仲裁適用範圍←「九段線」產生於1947年,不屬於《公約》管轄範圍
2.《公約》締約國有權聲明不接受強制仲裁←中方已於2006年作出公開聲明,已經將有關島礁主權和海洋劃界等爭議排除出強制仲裁程序
3.其他國際協商機制並沒有完全失效,不應提起強制仲裁←中國與菲律賓等東盟國家早在2002年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同意談判協商解決南海爭議
(綜合鳳凰網、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