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商經局強調既要減低促銷電話對市民造成滋擾,同時避免阻礙商界做生意
4月10日 A9
「Cold Call」促銷電話滋擾市民,政府擬立法規管屬商業性質的「人對人促銷電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建議,設立「拒收來電登記冊」,用戶登記後在未經同意下仍收到促銷電話,便可舉報相關商業機構,違者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現時滋擾市民的促銷電話,大部分來自財務中介或本港境外,政府應作針對性打擊,批評此舉只是妨礙營商。
商經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法例框架準則建議,設立「拒收來電登記冊」規管商業非應邀促銷電話,是參考2007年實施的《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日後,市民可透過熱線登記,表態拒絕接收促銷電話。法例亦擬規定,撥打促銷電話的一方,不能隱藏來電顯示、須準確提供個人資料。若客戶要求取消接受促銷電話,須於十個工作天內停止撥打,並保留紀錄至少三年。
思考題
1. 就立法規管促銷電話,社會有不同聲音,試指出立法的利與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