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6日)召開特別會議。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表示,「童樂居」虐兒事件充分暴露勞工及福利局和社會福利署對保護兒童和防止虐兒的風險管理不足,而予人置身事外之感,將保護兒童的主體責任外判至接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這種「大市場,小政府」的概念和模式,明顯不適用於政府履行保護兒童的神聖責任。
陳曼琪指出,希望勞工及福利局能檢討自身不足,並作出針對性改善和改革,以及優化現行對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機構的監管工作。同時,陳曼琪就有關政策方針的頂層設計制度提出五項建議,建議如下:
1. 勞工及福利局和社會福利署進行自我檢討改革,查找不足,在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承擔主體責任,並有效落實履行該主體責任;
2. 全面檢討和落實勞工及福利局、社會福利署和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機構的上下位責任和角色;
3. 清晰制定對涉嫌違例違規的照顧兒童服務機構的調查權力、取消註冊、停運和接管的權力;
4. 盡快制定及落實幼兒工作者黑名單制度;
5. 盡快訂立「沒有保護罪」。
陳曼琪強調,希望政府當局能認真考慮、採納,並進行以上各項建議,履行應有的擔當角色和責任,讓市民真正感受到政府肩負起保護兒童和防止虐兒的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