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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涉違特權法準保釋 惟因「初選」案續還柙

時間:2021-12-15 11:26:14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因參與非法「初選」正被還柙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於2018及19年在「一地兩檢」及《逃犯條例》會議中,兩次在立法會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控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等罪名。他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申請保釋,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準,分別準以原有的1000元及500元擔保,惟林卓廷尚因其他案件未獲保釋,須繼續還柙。羅官提醒他獲批擔保後須準時上庭,他回應「我會喺入面㗎喇,法官閣下」。

  在首案中,林卓廷與尹兆堅被控於2018年6月13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樓會議室內,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王祥;至於次案被告就被控與郭家麒、區諾軒同被控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一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恆鑌、周浩鼎及葛珮帆。兩案將於明年2月4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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