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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危害國安等3罪 還押7.27轉高院審

時間:2021-06-15 15:38:26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黎智英涉危害國安等3罪,押後7月27日作提訊日,以進行交付高院的程序。(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官司纏身,其中以他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最嚴重,他在該案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3罪。案件今日(15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再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蘇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7日作提訊日,以進行交付高院的程序。黎智英沒有保釋申請,候訊期間繼續還押。

  黎智英今日由囚車押解到法庭出庭應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控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為。

  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而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在李宇軒被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李陳二人的案件將交付高院審理,蘇官決定再將案件押後,案件將於7月7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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