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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誓區議員或被追討近170萬

時間:2021-05-12 13:16:34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據了解,政府正研究會否追討被褫奪議席(DQ)區議員的薪津及就追薪期限「劃線」,其中政府內部有強硬聲音認為,應要求被DQ者交還自去年1月1日就任起,所獲發的所有薪津。按此計算,被DQ的區議員有機會被追討最多達170萬元薪津。

  消息指,當局最快會在6月安排區議員宣誓,假設以6月1日作宣誓為界線,若屆時他們被DQ,按照「最辣方案」,有關人士需向政府交還過去17個月所獲發的薪津。以一名並無兼任立法會或行政會議成員的普通區議員計算,單計酬金部分,去年全年總額逾42萬元,而今年首5個月亦逾17.5萬元,合計17個月已接近60萬元;若被DQ者屬區議會主席或副主席,更分別要歸還近120萬或90萬元。

  此外,區議員每月亦會獲發雜項開支津貼,而每年亦設營運開支還款額和醫療津貼,若由去年1月1日起按比例計算17個月的金額,有關款額分別可達13.5萬元、78.7萬元及5萬元。

  每屆區議員亦有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金額最高可達12萬元,若就任時用盡有關款額,連同酬金及其他開支津貼計算,即一名普通區議員被DQ時要歸還的金額接近170萬元。

  據了解,政府會參考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追討被DQ議員薪津的方式,透過民事索償向被DQ的區議員追討有關款項,若被DQ者無力償還,或要淪落破產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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