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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忍光:資審委組成後向中央政府備案

時間:2021-04-20 13:31:03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鄧忍光表示,當局將修訂有關條文,在資審委組成後,會應要求向中央政府備案。(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立法會《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20日)繼續開會逐條審議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表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表明會在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委)加入若干社會人士,當局將修訂有關條文,在資審委組成後,會應要求向中央政府備案。

  鄧忍光指出,當資審委就所有提名作出裁決,會以資審委而非選舉主任的名義在憲報公布有效提名,以體現資審委的權威性。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關注如何定義選委違反誓言內容,鄧忍光回應指,按基本法第104條的條文,將由律政司到原訟法庭提出挑戰選委留任的資格。鄧忍光又指,若就選委會事宜作出上訴,有關人士應在宣布決定的7日內提出上訴,審裁官要在20日內裁決,並在7天內公布,以及時在提名期前完成程序。

  馬逢國亦提到,若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同時又身兼立法會議員,相關人士只能登記成為立法會界別的當然委員,但若決定不參選立法會選舉或未能當選,12月立法會選舉後就會喪失選委資格,認為安排不合理。鄧忍光回應指,特區政府官員與中央政府曾作詳細溝通,確認相關人士在選定當然委員的界別後身份將會鎖定,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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