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終院頒終極裁決 政府引緊急法制定《禁蒙面法》合憲

時間:2020-12-21 10:26:20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政府去年10月引用俗稱《緊急法》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以「危害公安」為由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但翌月即一度因原訟庭裁定「違憲」而失效。律政司提上訴至今年4月終獲判部分得直,令《禁止蒙面規例》在「非法集結」及「未經批准集結」的情況下仍然生效。惟政府方以及被提控的25名反對派均指條例尚有須釐清之處,雙方提出終極上訴,上月完成2天聆訊後,終審法院今(21日)早頒布判詞,駁回反對派的上訴,裁定政府上訴得直,即是用緊急法制定禁蒙面法合憲,以及禁蒙面法條文本身合憲。

  《緊急條例》及《禁蒙面法》的終極上訴案由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張舉能,以及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共五名法官所審理。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