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表示,公務員有三年試用期,政府有既定機制處理公務員的紀律事宜,亦表示停職安排並非紀律處分或「未審先判」,而是基於公眾利益,認為有關人員暫時不適合繼續行使其公職權力和職能。政府發言人指,因涉嫌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現正接受警方調查或被起訴的公務員有四十四人,至今四十三人已被停職,強調對公務員違法「零容忍」,絕不姑息。
(大公文匯全媒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