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在高院庭內涉嫌違規拍攝的女子唐琳玲,因未能如期繳付五萬元保釋金,更被發現虛報住址,昨日因違反保釋條件被捕,變成階下囚。高院將於今日再處理案件。
報稱住址資料不實
唐琳玲於上周三(23日)被發現在高院庭內,拍攝佔旺者藐視法庭案的審訊情況,被法庭即時沒收手機作證物。她否認指控,又用英語與法官陳慶偉爭辯,稱不認同庭內拍攝屬嚴重行為,反指法庭審訊應「公開透明」。她獲准保釋外出,條件是本周一(28日)下午前交出五萬元保釋金,並居於報稱住址,但她在期限屆滿後仍未交款,法庭昨日早上發出通緝令。
警方按法庭命令,派員到唐報稱的住址,發現資料不實。唐以數字填報單位門牌,但現場單位門牌全是英文字。警方另派員到唐早前入住的酒店調查,發現她已換住酒店。昨午2時15分,警方在金鐘萬豪酒店外拘捕她。法庭收到消息後,昨午五時開庭。
通宵扣押今日審理
唐琳玲由警車押送到高院時,身穿粉藍色配白花紋的連身長裙。她在犯人欄內一直垂頭,表現失落,一改過去神氣表現及愛發言作風。她不再與法官爭辯,也無刻意賣弄英語。
控方表示,警方已為唐錄取口供,獲得搜查令去檢查唐的手機。法官陳慶偉指她違反保釋金條件而被捕,查問她是否有話想說,她冷淡回答:「沒有。」法官決定將唐交由警方看管,她將被通宵扣押。高院今日再處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