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激進反對派的痴心「死忠」,人稱「王婆婆」的61歲王鳳瑤(圖),戴上寫有寓意「港獨」字句的頸巾到高等法庭,無視法庭警告並拒絕除下,昨天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法官彭寶琴指,被告早在本年一月起,已多次在旁聽梁天琦參與暴動案件時,作出違規行為。法官在三月時親眼見到被告的違規頸巾,認為被告是蓄意違規,判處罰款1000元。被告在庭外表示會提出上訴。
涉案的王鳳瑤昨隻身到庭,她在庭內行為收斂。法官彭寶琴在庭上指,早已知道被告一直旁聽梁天琦案,如在本年一月案件仍在處理審前法律爭議時已在旁聽。及後,被告先後在1月18日、22日、24日在散庭後叫囂。法庭因此禁止被告進入內庭旁聽。
及至三月六日法庭保安曾匯報,被告在外庭伸延區域旁聽案件時,在背包掛上政治標語,並拒絕收起。在隨後的三月七日,被告更戴上寫有「港獨」含意字句的頸巾在外庭出現,保安三次勸止不成,匯報予法官處理。
自撰求情信承諾不再犯
辯方求情稱,61歲被告現年無業,現獨居深圳,以積蓄維生。被告年輕時主修會計,具大專學歷。至30歲時曾在維也納修讀音樂,並在當地定居13年。及至2000年左右,曾成為宣明會義工,在陝西義務教授英文及會計。在2006年左右到深圳定居。
辯方呈上被告自撰的求情信,表示明白到藐視法庭的嚴重後果,並承諾不會再干預法庭程序。彭寶琴念在被告有悔意,過去無案底,涉案行為亦無影響到陪審團,輕判被告罰款1000元,須在三個月內繳付。散庭後,被告表示因藐視法庭罪成而留有案底,決定提出上訴。
執業大律師蘇俊文接受本報訪問,指是次判刑較輕是因為涉案行為對案件影響有限,社會普遍知道藐視法庭後果嚴重,相信不會有人以身試法。「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對判決表示歡迎,斥過往不少反對派及其支持者經常到法庭大鬧,令法治尊嚴受損,批評對方戴上「光復香港」的頭巾旁聽,不但公然藐視法庭,更有鼓吹「港獨」意識,不能饒恕,認為判決可以儆效尤,阻嚇「港獨」分子繼續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