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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認爆動期間襲警當庭收押

時間:2018-01-22 18:52:18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 「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涉嫌策動前年旺角爆動,案件今日進行答辯。被告梁天琦拒認參與、煽惑暴動等三項罪名,僅承認一項襲警罪。法官彭寶琴直指,案中受襲警員已確診有傷殘,反映案件嚴重,決定取消梁天琦保釋。同案另外5名被告,僅第五被告黃家駒承認參與暴動罪,亦需即收押,其他4名被告均拒認參與暴動、非法集結、襲警等罪。

  • 梁天琦坐囚車離開法院。何嘉駿 攝

  本案被告梁天琦面對一項煽惑暴動罪、二項參與暴動罪、一項襲警罪共四罪。但他僅承認當中襲警罪。控方案情撮要透露在2016年2月9日凌晨2時左右,有一批人士在亞皆老街、砵蘭街和上海街集集。事主警員文錦璣在場執勤時,本來想制眼前一名手持磚頭的人,但突然左耳感到痛楚,隨後倒地。

  隨後,事主見梁天琦向他擲出白色膠樽,再起右腳踢向事主。梁天琦又用木製卡板打向事主背部。事後,事主雙膝、左耳均有擦傷,右後臂腫脹觸痛,二頭肌疼痛導致手肘伸展能力減低,獲4日病假。經診斷後,事主因傷勢出現2%的永久傷殘。

  而第五被告黃家駒面對參與暴動罪及襲警罪共兩罪。黃家駒承認暴動罪後,控方申請將襲警罪存檔不提控。控方案情撮要指,在事發期間,有幾十人在亞皆老街上,用垃圾桶、卡板、雪糕筒當成路障。

  被告黃家駒向事主警員何奕衡擲出白色發泡膠箱,有另一黑衣男子就從後對事主箍頸,事主失平衡倒地。其間,事主的手觸及黃家駒,黃家駒亦一同倒地。隨後有一批人用木棍襲擊事主。事後,事主尾骨、臀部、右足踝及右第五蹠骨受傷觸痛,獲130日病假。經診斷後,事主因傷出現1%的永久傷殘。事發期間警員黃慶威曾兩度向天開槍示警,人群才後退。在涉及第五被告黃家駒暴動罪的事件中,共有4名警員受傷。

  法庭僅批准傳媒報道被告梁天琦、黃家駒的認罪及案情撮要,其他庭上涉及法律爭議的事項,均需遵守在上周頒下的法庭禁令,不得報道。

  本案控罪指,被告梁天琦為(24歲)、李諾文(20歲)、盧建民(29歲)、林傲軒(21歲)、黃家駒(25歲)及林倫慶(24歲),在2016年2月8日至9日,分別於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等地,煽惑暴動、參與暴動、非法集結、襲警等共被以8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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