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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佔旺藐視法庭案」判決有警示作用

時間:2018-01-17 22:34:12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月17日訊(記者 朱晉科)十六人在違法「佔領行動」期間違反禁制令,刑事藐視法庭罪成,黃之鋒及黃浩銘分別判監三個月及四個半月即時服刑,岑敖暉及其他被告則獲判緩刑。本港法律界人士指出,今次法庭的判決並非所謂「政治審判」,對社會有警示作用,希望年輕人明白無論主觀理念有多崇高,都必須尊重法治。

  全國政協常委、前律師會會長劉漢銓強調,今次法庭就「佔旺藐視法庭案」的判決絕對不是「政治打壓」,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違法都必須付出代價。他認為,從今次判決可看到,所謂「違法達義」的理念完全是錯誤的,帶頭違法者和始作俑者在量刑方面不會得到輕判,甚至比其他人重,期望今次判決能夠以儆效尤,讓更多年輕人愛惜自己,不要以身試法。

  作為執業大律師的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經民聯成員丁煌表示,法庭是根據法律和事實去做判決,任何人都不應該用毫無根據的論調攻擊本港的司法制度。他認為,黃之鋒、黃浩銘等人因藐視法庭被判即時入獄,不能保釋上訴,對社會絕對有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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