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袁國強任內致力維護香港法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
袁國強擔任律政司司長五年多的期間,香港發生違法「佔領行動」、「港獨」主張冒起、立法會宣誓風波等事件,「一國兩制」和本港法治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但袁國強勇於擔當,謹慎和妥善處理有關問題,致力維護香港法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此外,袁國強亦致力提升香港作為法律服務國際中心的地位,推廣香港的仲裁和調解法律服務,加強香港與內地的各項法律合作,協助業界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53歲的袁國強出身基層,童年時在黃大仙的公共屋邨成長,在伊利沙伯中學中七畢業後考入港大法律系,同班同學有前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違法「佔中」發起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等。加入政府前,袁國強是私人執業資深大律師,專注處理商業糾紛,做過大律師公會主席、廣東省政協委員,曾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特委法官、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等公職。
借外傭居港權案請求釋法
2012年7月1日,袁國強獲時任特首梁振英推薦出任律政司司長,12月律政司宣布,希望借當時正在審理的外傭居港權案上訴,提請終審法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尋求澄清人大於1999年作出的釋法的法律效力,以一併解決「雙非」嬰兒的有關問題,不過終審法院其後拒絕有關要求。
美國中情局叛諜斯諾登(Edward Snowden)於2013年5月來港藏身,其後離開香港前往俄羅斯,曾提出引渡要求的美國政府指責特區政府故意放走斯諾登。但袁國強對此反擊,指事件涉外交成分,曾與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溝通,並批評美方引渡文件存有紕漏,當局是依香港法例作決定。
2013年10月,袁國強與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組成「政改三人組」,推銷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並公開批駁部分反對派提出的「公民提名」方案違反基本法。其後反對派反對人大8‧31決定,並發起違法「佔領運動」,為期79天,由此引發多宗具爭議的刑事訴訟案件,包括衝擊政府東翼前地案。東區裁判法院在該案中判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三人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上訴至高等法院上訴庭得直,三人被改判監禁。終審法院其後批准三人保釋,等候本月16日終極上訴開審。
入稟覆核梁游議員資格
2016年,打着「港獨」旗號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當選立法會議員,在宣誓時辱華和「加料」,律政司入稟覆核二人的議員資格。不久,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認為不需要尋求人大釋法的袁國強講過,一直有向中央反映對釋法的意見,但強調人大有權釋法,並解釋「釋法」並無改變香港現有法律內容,更沒有修改基本法。最終梁頌恆、游蕙禎被裁定拒絕宣誓,喪失議員資格,特區政府其後再入稟覆核姚松炎、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四人均喪失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