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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控虛報有人犯罪 林子健明年三月訊

時間:2017-12-08 03:15:1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虛報被擄受虐案,昨日控方申請更改控罪,由原控「誤導警務人員罪」改為控「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而被告林子健亦撤換代表律師。法庭把案件押後三個月,至明年三月再訊。

  控方昨日申請把本案控罪修改為「虛報有人犯罪」。案情為被告於8月11日,在瑪麗醫院病房內,向偵緝警員黃繼霈報稱在前一日,於旺角咸美頓街至砵蘭街附近被擄。被告暫毋須對新控罪答辯。而被告則決定改用法庭的當值律師服務。新接手案件的律師表示,案件涉及逾100小時閉路電視片段,以及10個文件匣的證據文件,參閱需時,希望法庭押後案件。法庭決定將案件押後三個月至2018年3月13日再訊。

  據資料,被告報稱被擄,並遭對方在大腿打上廿口釘書釘。事後,警方翻查砵蘭街一帶的閉路電視,未有發現被告所稱的擄人事件,遂控以被告「誤導警務人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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