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曾哄動一時,已婚證券公司董事陳文深情婦人間蒸發的「無屍兇案」,結果揭發他在與情婦秦嘉儀分手當晚,殺死她並以保鮮紙包裹屍體,再棄屍垃圾堆。他昨日由六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經六小時退庭商議,以六比一裁定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他終身監禁,陳文深聞判後表現低落,被押走服刑。
六比一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陳文深(44歲),被控在2011年10月6日,謀殺33歲女子秦嘉儀。本案在2016年初審,是本港開埠以來首宗無屍體、無法證、無招認,僅以環境證供入罪的謀殺案。過去六年,陳文深一直否認殺人後毀屍滅跡,案件早前重審時,他卻在庭上改口,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
當年關鍵證據,是秦嘉儀生前居住的屋苑,有完整覆蓋全邨的閉路電視系統。閉路電視顯示,事發當日,陳文深與秦嘉儀一同進入她的居所後,秦便沒有離開單位。不過,陳就曾用手推車,從單位搬走一個足以放入一個人的大袋。警方認為,秦於居所遇害,最後遭陳毀屍滅跡。
今年七月,上訴庭指原審法官未有提醒陪審團,「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才可裁定被告罪成。」決定將案件發還重審。上月,陳文深突然在庭上供出殺人經過,及棄屍過程,並稱事發日原定與秦談判分手,結束婚外情,但她不從,並襲擊他,他動怒下用雙臂將秦壓在地下。秦疑因肺受壓,不能呼吸而死。陳於2011年10月7日,將秦的屍體運到西貢,棄屍於垃圾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