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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壓吸金可罰百萬囚七年

時間:2017-08-31 03:15:09來源:大公網

  圖:香港蜜蜜分享XX有限公司的創辦人登記地址位於上海街某舊式唐樓內

  【大公報訊】警方表示,任何人如果明知加入層壓式計劃所得到的利益完全或在相當程度上源自介紹其他新參與者,而又曾誘使或企圖誘使他人參加層壓式計劃,屬干犯《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訂明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

  香港法例第六百一十七章《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制定明確條文以禁止層壓式計劃。

  層壓式計劃界定為新參與者必須向其他參與者支付款項或其他形式的利益;而誘使新參與者支付該款項或利益,完全或在相當程度上因為他們有權介紹其他新參加者,並完全或是在相當程度上因此取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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