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有相信是水務署便衣職員到水塘現場驅趕釣漁人士
水塘違釣嚴重!本港水塘每逢四月至八月為「休漁期」,即使領有釣魚牌照,也禁止在水塘釣魚。不過,《大公報》記者調查發現多個水塘違釣情況嚴重,釣魚客為避開水務署巡查,入黑後才到水塘釣魚。記者向水務署反映違釣問題,職員到場後亦僅驅趕、未檢控。有釣魚客帶備六支魚竿,在水塘草叢「擺陣」垂釣,另有釣魚翁則「睇中」八月份水塘多魚。根據水務署釣魚牌照守則,每人只限使用一竿一絲。」大公報記者黃永賢(文) 調查組(圖)
釣客:夜晚不會有人捉
《大公報》記者多日來走訪荃灣城門水塘、九龍水塘及香港仔水塘等水務署轄下水塘,發現自黃昏起,就有釣魚客帶備釣具及照明工具來到,準備垂釣,他們大部分都上了年紀。記者向部分釣魚翁詢問,他們都清楚知道現時屬「休漁期」(禁止在水塘釣魚)。其中一名老伯表示:「釣魚癮起!我哋一般夜晚先嚟釣,有時黃昏就開始,釣到夜晚11點,水務署啲職員收曬工,唔會有人捉我哋!」
記者發現,所有違釣人士準備超過一支魚竿,甚至有人帶備六支,在水塘旁的草叢擺下魚竿陣,此舉恐會破壞處於「休漁期」的水塘生態。一名在城門水塘違釣的老翁表示,自己居於附近的象山邨,覺得城門水塘水質較佳,魚的肉質亦鮮美,因此來釣魚。他準備多支魚竿,皆因八月份水塘內較多魚,想漁獲豐富。根據水務署釣魚牌照守則,每名釣漁人士只限使用一支釣竿及釣絲。
水署職員僅拍照驅趕
記者走訪九龍水塘時,發現巴士站對開當眼位置,也有不少人違規釣魚。有途人打水務署熱線舉報,大約四小時後,只見兩名便衣男子駕駛一輛小型貨車到來,找到釣漁人士後,拍了數張相,呼籲他們離開,過程中並無抄下釣客的資料。
長期在城門水塘釣魚的老伯向記者透露:「我釣咗幾年都未試過畀人告,都遇過有水務署職員巡查,但佢哋見到我咁老,只係趕我走,冇告到我。」他又稱星期五、六期間,幾乎每個水塘都會有大批釣漁人士,亦甚少有水務署職員巡查。不過他承認:「而家係『休漁期』,如果要罰錢,釣一條魚就可以罰港幣千五蚊,而平時攞水塘釣魚牌三年,只係港幣廿蚊,如果真係罰錢就唔抵啦!」
水務署發言人回應《大公報》查詢,指本港有17個水塘及九個灌溉水塘於魚類非繁殖季節(即每年9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開放給市民釣魚,釣漁人士須先向署方申請釣魚牌照,並遵守有關條款。根據《水務設施規例》,任何人違反釣魚牌照的任何條件,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三級罰款(即一萬元)。過去三年,共有23宗違反釣魚牌照的檢控個案。署方稱會派員定期在各水塘巡查,並於有需要時與有關部門合作,打擊違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