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颱風天家中財物因意外損失,業主立案法團有買第三者風險保險可索償

時間:2017-08-23 20:31:03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8月23日訊:颱風天鴿襲港期間,紅磡一屋苑有幾個單位的窗戶被大廈的吊船打爛。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若屋主有買家居保險,家裡的財物、裝修因意外而受損,都可以索償。

  羅少雄又說,即使屋主無買家居保險,2011年政府已強制性規定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必須購買最少1000萬元保額的第三者風險保險,一旦涉及第三者的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保險公司都是要履行賠償責任。他又建議,市民遇到類似狀況,要第一時間通知物業管理公司,讓對方證明有關損失屬於意外,然後向警方報案;若涉及人命傷亡,就要馬上到醫院處理,保險公司會派人來查看,他強調只要相關程序做足,索償時就能避免爭拗。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