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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一地兩檢」法律基礎堅實

時間:2017-07-28 03:15:09來源:大公網

  圖:譚惠珠認為,人大常委會就「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作出決定,能夠解決方案實行時的灰色地帶和疑問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有充足的法律依據。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一地兩檢」方案符合基本法第118條和第119條,有關特區政府需要提供經濟環境和制定政策以促進各行業發展的條文。她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作出決定,能夠解決方案實行時的灰色地帶和疑問。

  譚惠珠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一地兩檢」方案的法律基礎除了來自基本法第20條,還包括第118條和第119條,即特區政府需要提供經濟和法律環境,鼓勵各項投資;以及制定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各行業發展。她認為,「一地兩檢」並非中央對香港的要求,而是香港運用其高度自治權所作的決定;而方案訂明只有西九龍總站內的「內地口岸區」能夠行使內地法律,因此並無改變「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因此「一地兩檢」方案並不違反「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

  「內地口岸區」將由特區政府以租賃形式交予內地管理。同場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則借題發揮,稱若先例一開,他日出現第二次「佔中」,特區政府可以將被佔領的區域短暫租予內地,在該區域內實施內地法律,到時香港人將隨時失去基本法保障。譚惠珠反駁指,「一地兩檢」是特區政府經過多年考慮而提出,「不會無故將某一塊地給內地用」,直指李柱銘所講的那種「危險」並不會發生。

  田北辰促三方面看待方案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出席另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社會應該從法律角度、市民觀感和公眾利益三方面看待「一地兩檢」問題,期望未來數月能夠有更多討論;又認為毋須透過人大釋法處理「一地兩檢」問題。他在節目後回應傳媒提問時建議,將言論自由和表達意見自由加入「一地兩檢」方案的豁免範疇之中,以香港法律管轄,相信可改善市民對「一地兩檢」的觀感。

  恆隆董事長陳啟宗認為「一地兩檢」方案有利人流順利進出及減少摩擦,「唔做係傻嘅」。至於有關方案會否破壞「一國兩制」,陳啟宗表明:「根據法律來做就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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