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7月13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七名警員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定罪,各被判囚2年。案中七名警員均提出上訴,上訴庭排期在明日下午處理被告白榮斌、陳少丹的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申請。據悉是次保釋申請需時1小時處理。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的案件排期表,案中第三被告警長白榮斌及第五被告陳少丹將於明日下午2時30分開庭處理兩人的保釋申請。案件將會由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處理。
按資料,本案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次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第四被告警員劉興沛及第七被告警員黃偉豪,早前分批獲上訴庭准以1萬至5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外出。目前未有消息顯示,第六被告警員關嘉豪的保釋申請排期處理日子。
本案控罪指,案中七名警員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添馬公園變電站毆打曾健超。至2017年2月14日,七名警員同被裁定罪成。隨後案中七名警員在2月28日前,分三批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