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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被告求播全部短片 官稱無必要

時間:2017-05-30 03:15:12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去年年初一旺角暴亂,有五名男子被控暴動罪,案件進入辯方案情。第三被告陳紹鈞決定出庭自辯,稱當日是以「公民記者」身份在場,拍攝現場狀況包括被損壞的物品、衝擊場面等,最後被警方壓在地上拘捕時,他有表明自己沒有擲磚塊。辯方原定於安排在庭上播放被告當日所拍攝的短片,但法官認為毋須全數播放,決定給予辯方時間整理資料,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再訊。

  上周控方完成舉證後,法庭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被告楊子軒(18歲)、羅浩彥(20歲)、陳紹鈞(48歲)、孫君和(27歲)、連潤發(26歲)需考慮會否自辯。

  18段片共逾90分鐘

  至昨日第三被告陳紹鈞決定上庭自辯。而其餘四名被告暫決定不上庭自辯。

  陳紹鈞稱是「家庭主夫」,負責在家照顧孩子,在2014年10月起,開始拍攝各社會活動情況,至今拍攝近200個示威、遊行、衝擊事件,目前保存的相關短片逾2000段。部分短片曾被要求作為呈堂證供。

  陳憶述,事發當日他本來一直在家,至凌晨一時左右從新聞報道得知旺角有衝突發生,遂取攝影器材前往旺角。凌晨2時15分左右到場,並開始拍攝至上午七時左右,其間共拍下18段由幾秒至36分鐘的短片。他稱,在當日7時12分警方拘捕在場的人,他由洗衣街跑離現場時被警員拘捕。

  辯方在庭上播放警方錄像,被告在片中多次稱自己不是暴徒,沒有擲磚塊。辯方又呈上警方在被告身上取下的物品,包括攝影機支架等。辯方希望在庭上播放,被告當日所拍下18段短片的共逾90分鐘的全數內容,供法庭了解被告當日行為,但法庭認為沒有此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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