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15日訊(記者梁康然)一名莽父教子心切,莫視個人及8歲兒子安全,迫令兒子雙膝跪行過馬路,以懲戒兒子成績欠佳。涉事莽父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今者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周至偉稱,念在被告是盡責父親,事後亦知自己用錯方式教子,輕判被告月感化一年。
被告莽父姓李(40歲),為維修工人。事發在本年1月23日晚上9時,當日被告從補習社接走兒子,補習導師指兒子成績下滑又不願做功課。被告當街斥責兒子,之後下令兒子需要雙手扭耳朵,膝跪過馬路。有途人側目,繼而報警處理。
早前被告認罪,判刑前辯方再求情稱,已知自己當日行為過火,事後已物色育兒課程修讀,改善教導子女方法。辯方又稱,被告已再婚,目前需照顧三子女,包括前妻2名兒子,以及現任妻子的1歲女兒,壓力甚大。
裁判官周至偉參閱被告心理及感化官報告後,稱被告無心理問題,亦是一名盡責父親父親,相信被告只是用錯方式教子,非有意虐兒,決定輕判被告月感化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