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海關帶走涉案女子
【大公報訊】大公報突發組、記者陳卓康、梁康然報道:海關昨日於旺角一商業中心的外傭中介服務公司,調查一名外傭涉嫌訛稱僱用她的新僱主,已完成兩年合約始再應聘新工。海關人員經調查後,拘捕該中介公司的女董事及一名女銷售員,懷疑她們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外傭中介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捕兩人已獲准保釋外出等候進一步調查。據消息稱,海關主要調查該份有問題的外傭履歷,是由涉事外傭自己填寫或是由中介公司填寫,或是有人教唆等等深入跟進此案。
12宗違商品例 兩宗須罰款
海關表示,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自2013年7月實施,截至上月底,海關接獲涉及外傭中介服務的投訴後,經整合後海關開立了12宗調查個案,其中兩宗已成功檢控,其中一間涉案公司及其董事各被判罰款二萬元,另一宗涉案公司及其經理則分別被判罰款8000元及4000元,並須向顧客合共賠償約1.1萬元。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若懷疑有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6182舉報。
從事外傭中介服務多年,得成外傭董事總經理廖翠蘭稱,行內做法由外傭自行填寫履歷表,並要該外傭簽名作實,但如人刻意寫上虛假個人資料,就算中介公司欲查證,亦很難核實真偽。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表示,僱主聘請外傭,應親身或透過視像通話面試,以了解其工作經驗真偽。僱主亦可要求查閱外傭的護照出入境紀錄,徐續稱長遠而言,政府應設立機制讓僱主查閱外傭工作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