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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雜草藏山火隱患

時間:2017-04-11 03:15:11來源:大公網

  圖:不少人為清除墓地前雜草,不惜放火燒草,增加山火風險\大公報記者張琪攝

  清明節前後,新界區不少山頭「烽煙四起」,墓地周邊雜草成山火最大隱患!近年不少新墓地已鋪上水泥,降低山火機率,但雜草威力不可小覷,不少臨近的草木仍被燃燒冥鏹熏黑,暗藏山火風險。有區議員表示,拜祭時即使火苗熄滅,亦需留意「火屎」重燃危機,尤其是乾燥的雜草,隨時「一撻即着」。法律界人士提醒,山火若波及郊野公園,肇事者有可能被檢控。」大公報記者 張 琪

  每逢春秋二祭,孝子賢孫掃墓時以香火悼念先人,但也可能令山頭面臨「滅頂之災」危機!清明山火頻生的新界區,不少山頭仍設有原居民墳頭,《大公報》記者近日走訪清明期間山火頻生的山頭發現,不少新墓地已鋪設水泥地,或堆砌水泥化寶爐,藉以減少山火。不過,墳墓周邊仍有人利用火燒雜草,或燒冥鏹時熏黑周邊植物,令山火危機避無可避。

  消防處數據顯示,最近六年清明節錄得山火接近400宗,今年全港錄得85宗山火,較去年26宗上升2.3倍,新界區佔74宗即87%,較去年23宗上升2.2倍。

  本身是元朗八鄉的新界原居民的立法會議員梁志祥(圓圖)稱,清明時節拜祭誘發山火,均屬無心之失。他稱在清明前後一個月,原居民需往拜祭先人,拜祭「太公山」時,每次均往數個族人的先人代表墳地,按輩分拜祭;在清明正日,村民會拜祭「私伙山」,即關係緊密的先人,例如有直接血統聯繫的親屬等。

  化寶盆太細 村民少用

  錦田下村村民、下村區居民協會主席鄧坤盛透露,拜祭「太公山」需時,至少一日,而「私伙山」需時較短,一般僅需半日。他解釋,拜祭「太公山」時,人數可多達數百,整個族人一同前往,而且跟足傳統,拜祭完畢後分派燒豬等祭祀食物,「以前仲會喺山上煮盆菜,但而家都會帶上山,一齊分嚟食」,由於逗留時間較長,不少火苗已完全熄滅。而當拜祭「私伙山」時,逗留時間較短,不時有人眼見火苗滅熄,便誤以為已完全熄滅,導致隱藏山火危機。

  鄧坤盛又稱,拜祭時,墳頭周邊雜草最易引起山火,尤其是在偏遠地區的墳頭,雜草更多,「(墳邊雜草)砍不完,燒(拜祭)的時候容易出事」。對於政府部門在清明前後向村民派發上山祭祀用的化寶盆,鄧坤盛認為,對防止山火作用不大,並認為化寶盆設計過小,難以滿足村民焚燒冥鏹的需要,不少村民不會採用。

  竹枝撩冥鏹助燃隨時起火

  大埔區議員黃碧嬌透露,部分山頭上僅有一、兩個化寶爐,難以滿足所有人要求。先人墳前若沒設有化寶爐,孝子賢孫拜祭時一般會在沙地上,或用磚頭堆砌臨時化寶爐,通常等火種完全熄滅才離開,但有些人燒冥鏹習慣用竹枝撩火,以助冥鏹燒得更旺盛,而忽視其可能已達助燃熱力,無留意在一旁的雜草,山火可能隨時發生,「竹枝上可能有『火屎』,乾燥雜草隨時一撻即着」。

  黃碧嬌又稱,清明拜祭先人是優良文化傳統,應該繼承傳統,但要減少山火,最佳方法是政府增加宣傳,提高市民防火意識 。

  漁農自然護理署資料顯示,本港秋冬兩季雨水較少,濕度較低,郊區植物非常乾旱,是山火最常發生的季節。而本港的山火,大部分由人為疏忽引致。

  為減少清明前後山火出現,漁護署於清明節假期前後,在郊野公園適當地點派發鐵桶,供掃墓人士焚燒冥鏹。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任何人士在郊區留下火種或隨意燃燒冥鏹,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市民在掃墓或燒烤後,必須清理帶來的祭品及垃圾,保持郊野清潔,亂拋垃圾的人士會被檢控,定額罰款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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