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y Lam:
●執法變咗要坐監,天理可在?支持七警上訴!
Gloria Ho:
●律政署(司)為何還不檢控「佔中」三子、黎智英丶長毛丶毛孟靜……
Cheryl Chow:
●做得好冇人讚……做錯仲要罪加一等,永不超生……當事人(曾健超)身為社工,應幫助弱勢令社會和諧,卻帶頭製造社會暴亂,挑釁公職人員,理應重罰,社工也不是免死金牌!
Siu Wa NG:
●我就當由於執法者犯法加刑,但都要睇原因㗎!在長期暴亂受到不斷挑釁,一條毆打(罪)引致受傷判兩年,咁啲暴徒掟磚襲警全部有曬影片,任何人都睇到兩者不同嚴重程度,判刑點解會分別咁大。如果暴徒判刑係一樣入獄兩三年,相信冇市民或警察可以出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