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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被毆打案押至周五判刑

時間:2017-02-14 18:38:56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2月14日訊 記者葉漢亮報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毆打案,七名警員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第五被告陳少丹另有一項「普通襲擊」罪成。辯方求情指,案發時正值佔中,警員不只需長期當值工作,警隊更遭受示威者辱罵為「黑警」、「警犬」等,嚴重打擊警隊士氣,警員承受巨大壓力,曾健超非一般示威者,曾當晚向警員潑液,行為惡劣,警員有必要制止作曾更嚴重的破壞,社會上不少人同情警方行為,望輕判各被告及以緩刑處理。法官將案件押至周五判刑。

  法官杜大衛宣讀裁決,信納曾健超因將液體倒往警察身上而被制服後,被交予案中第一至第六被告押解,以面孔向下方式將曾抬到變電站,曾在該處被扔在地上並受到襲擊。

  杜官又指,法庭信納曾健超的頸部、左側肩膊、鎖骨、胸及背部的圖形微紅瘀傷是受襲造成,不過並不信納此等傷勢構成嚴重身體傷害。因此各被告「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不成立,但其交替控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法庭亦信納曾健超在中區警署內,第五被告陳少丹掌摑曾健超面部兩次,因此陳一項普通襲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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