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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山村未符條件入《名冊》

時間:2017-01-12 03:15:18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許嘉信報道: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劉業強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關注地政總署為何拒絕將荃灣下花山村列入《認可鄉村名冊》的申請。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回應稱,下花山村未能完全符合列入《名冊》的五個基本條件,若村民提供新證據,署方會再考慮,但強調不能「特事特辦」。

  身兼鄉議局主席的劉業強指出,下花山村村民早於20多年前已提出納入《名冊》申請,並提供多項證據,證明該村自1898年起已存在,但地政總署以「該村已荒廢」為由拒絕申請,質疑地政總署實地視察時「係咪求其望兩望就話荒廢」。

  陳茂波稱,地政總署於1996年接獲該村申請,署方依據五個基本條件考慮及審核。由於政府未曾在小型屋宇政策實施前,以優惠條件在下花山村批出鄉村屋宇;加上村民的文件未能證明該村自二戰後已持續有人居住,因而不獲納入《名冊》。

  對於有議員認為,下花山村在1972年前並無供電或水管等設施,地政總署卻要求村民提供1972年前的公共事業單據作證,是強人所難。陳茂波稱,相信地政總署不會單憑有否單據而審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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