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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志源:若改變宣誓的要求和安排 應作通盤考慮

時間:2016-12-07 16:55:23來源:大公網

  譚志源 大公報記者蔡文豪 攝 

  大公訊12月7日訊(記者朱晉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表示,香港回歸初期立法會議員宣誓是由行政長官監誓,其後改由立法會秘書監誓,而選出立法會主席後就由主席監誓。他又指,若要改變現行法律對立法會宣誓的要求和安排, 應先作通盤考慮,包括修例會否令落實相關安排的工作更清晰妥當。

  新民黨常務副主席田北辰在立法會就人大釋法提出口頭質詢,關注政府如何跟進發表過鼓吹「港獨」言論的候選人在立法會選舉當選的情況。譚志源說,候選人的言行會否影響其資格及出任公職的問題,需要嚴格按照法律辦事,至於個別個案具體情況,選舉主任會按個別情況,在諮詢律政司意見後,考慮會否及以何種形式採取跟進工作,由於每個個案情況不同,不可一概而論,他不會評論假設性問題。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則關注選出立法會主席之前由秘書監誓,有關安排是否合適,以及世界各地有多少議員是由秘書監誓。譚志源回應說,各處鄉村各處例,不同地方對監誓人未必有一致做法,香港回歸初期立法會議員宣誓是由行政長官監誓,其後修改法例,改由立法會秘書監誓,選出立法會主席後就由主席監誓。他又說,將來如社會對宣誓要求及監誓人身份有不同看法,當局會再聽取意見。他強調,如果要改變現行法律對立法會宣誓的要求和安排,應先作通盤考慮,包括是否必須修改法例、修改法例會否令落實相關安排的工作更清晰、更妥當等。

  譚志源表示,人大釋法旨在重申和明確解述基本法第104條含意,沒有修改內容或立法原意,解釋中有關監誓人的條文,沒有增減監誓人的權力,而是更清楚說明監誓人責任,政府現階段正在審視與人大釋法相關的跟進工作。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問譚志源,政府有沒有計劃再司法覆核其他議員,譚回應說,未有此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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