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左起:鄒平學、胡漢清、亞太法律協會會長鄺家賢、鄭赤琰、趙雨樂、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千華 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兼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昨日在一個研討會上表示,香港現時有憲制危機,因為提倡「港獨」沒有刑事責任,「沒有後果」。而如果「法律真空」持續,情況只會愈來愈離譜。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於同一場合亦批評,部分香港法律界人士以法院、法官為藉口,限制人大釋法,認為是政治立場作怪。
亞太法律協會、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昨舉辦研討會,探討後釋法的憲制、法治及民主,出席嘉賓包括胡漢清、前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主任鄭赤琰、鄒平學、香港公開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教授趙雨樂等。
胡漢清認為,人大釋法不是針對梁頌恆、游蕙禎的司法覆核案,即使沒有這件案件也會釋法。香港現時有憲制危機,所謂的危機就是沒有刑事責任這條底線。「特區政府現時可以這樣說,你講『港獨』是分裂國家、你組織、你鼓吹,是違背基本法,但沒有後果。這樣的社會,在普通法的社會之下見過嗎?」他續說,《刑事罪行條例》第14條就是講及「移走煽動刊物的權力」,但香港民族黨在九月一日開學日於學校附近派「港獨」傳單,法例規定警方可以移走或清除有關刊物,但警方沒有做,卻交由學校教師處理。此外,他又表示,「港獨」人士發出一些「港獨」誓言,是違反了《刑事罪行條例》第16條,不能為犯罪而作的其他非法誓言,而煽動、叛國都是違反法律的。
此外,胡漢清又表示,當年反對23條的人都被徹底欺騙了,他對此感到心痛。事實上每個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法,這些法律不用花時間研究,因為很多都有國際標準,例如叛國、泄漏國家機密都有標準。他警告,相關「法律真空」持續之下,情況會愈來愈離譜,認為香港應自行就23條立法。
另外,對於有法律界人士聲稱,法院沒有提請釋法,人大就不能主動釋法,鄒平學認為,這個看法本身不是法律的專業立場,反而是政治立場作怪。他強調,根據基本法第158條第一款,「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以非常清晰表明了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權。
對於梁頌恆、游蕙禎早前公然辱華,趙雨樂表示,國家與民族觀念是不能間斷,而中國五千年歷史的發展,形成現時以中華民族為整體,希望一眾專家學者在文化教育方面,教材能夠用得更靈活,使新一代認識到中華民族是一個整體概念。
對於三權分立的爭拗,鄭赤琰表示,全球沒有所謂三權分立的存在,例如英國國會享有最大的權利。他又認為,宣誓風波之中,梁游已違反國家安全法。